代孕协议在严格条件下有效?

发布时间:2019-08-09 14:25:15


  核心内容:由于国家并没有明文规定代孕协议的效力,因此,司法界对此仍存争议。认为代孕协议在严格要件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有效。他们认为虽然有规章禁止代孕,但规章不是法律法规,以下就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从人道主义出发,在极端的个别情况下符合一定要件的代孕协议可以认定为有效。

  律师认为,代孕协议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在不规避法律、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国家、集体、他人合法利益、且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情况下,以夫妻双方的受精卵植入代孕者体内生育的形式而签订的代孕协议应该是有效的。因为这种代孕行为实际上是人的一种生育权的延伸,律师认为在妻子无子宫、子宫摘除或输卵管不通,即妻子无能力自己生育,但其卵子是成熟可受孕的,同时在不违背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夫妻双方有权选择某种方式来实现他们的生育权,并拥有自己的孩子

  虽然2001年8月1日施行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指运用医学技术和方法对配子、合子、胚胎进行人工操作,以达到受孕目的的技术。如上所述,作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代孕有两种形式,但不管哪一种形式的代孕技术,依照《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22条第(2)项之规定,我国目前一律禁止实施。

行政规章,并非行政法规,违反行政规章的民事行为不必然导致一律无效。

  通过发生直接性关系而受孕的所谓代孕不具有合法性,危害婚姻家庭关系和公序良俗,毋庸置疑,这类代孕协议应认定为无效。另外,若以委托男方的精子与代孕者卵子相结合的形式而签订的代孕协议应是无效协议。因为使用的不只是代孕者的子宫,还有代孕者的卵子,卵子作为一种物或商品进行交易、买卖,是法律所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