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保护令”阻止家庭暴力

发布时间:2020-05-28 16:10:15


  用“保护令”阻止家庭暴力

  在应对涉暴离婚案中采用“人身保护令”的方式,可谓开创了应对家庭暴力之先河,具有很大的意义。

  首先,“保护令”是申请人的“护身符”。近年来,在形形色色的离婚案中,难以承受的家庭暴力已成女性主动提出离婚的要因,。而有了可申请人身司法保护的权利,。

  其次,“保护令”是被申请人的“紧箍咒”。“人身保护裁定书送达被申请人时即生效,,这种保护是以法制强制力为后盾的“特别保护”。被申请人倘若“旧病复发”,,又可采用司法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被申请人而言,它是一道不敢越雷池半步的“紧箍咒”。

  其三,“保护令”是确保案件顺利审执的法宝。它不仅可威慑被申请人在诉讼中尊重申请人的人身权利,防止暴力下的不测事件发生,也可将事后惩罚施暴者转变为事先保护受害人,从而开辟了国家公权力介入家庭暴力防治的新途径。因此,“人身保护令”之举值得提倡,值得引入进家庭暴力的预防体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