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暴,我们有什么办法可以拯救自己?

发布时间:2019-09-29 14:11:15


  不管是夫妻间的家庭暴力,还是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家庭暴力,给受害人的伤害是不可磨灭的。不要觉得忍气吞声能换来未来的美好生活,无数的例子已经证明了容忍家暴换来的只会是无休无止的伤害。人只能活一辈子,要学会保护自己。

  据统计,全国2.7亿个家庭中,24.7%的家庭存在家暴,其中90%的受害人是女性(受害人也不只是女性),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庭暴力。2004年以来,全国各地妇联受理家庭暴力投诉量每年都在4万-5万件左右。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反家暴法》处理。

  二、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当你遭遇到家暴时,不要忍气吞声。应及时向妇联等有关机构反映,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请注意尽可能的保留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能够证明施暴行为存在的录音资料、影像资料、短信、微信等。

  三、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民事裁定书,以禁止家庭暴力施暴者继续实施家庭暴力。,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四、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管辖

立案窗口提交申请书、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相关证据即可。申请书中需列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身份信息、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

  自己写申请书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由立案人员记入笔录

  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五、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的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责任编辑:杨古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