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对同居的规定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8-09 15:53:15


  他跟我同居到现在有三年了,我们的关系一直都是不明朗的状态,他妈妈让他结婚他又不干,但是他又不跟我结婚。我们就一直这样呆着。现在他妈妈却把我告上了,同居关系。真是搞笑,呵呵,请问婚姻法对同居的规定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婚姻法对同居的规定有:

  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即“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根据“他人”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以将上述两种非法同居再作区分:前者可以区分为: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后者则可以区分为: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

  居两种。前者中的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可以归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之中。因此,上述两种分类可以具体类型化为两种: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与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

  因此,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两类。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根据《婚姻法》第3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有配偶者相对方离婚的法定原因。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对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没有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应当区别对待:

,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该条规定的同居就是指的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