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金额标准是多少

发布时间:2019-08-16 21:09:15


  离婚的原因有很多种,有的是因为感情不和,有的是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发生重大错误,比如说家暴、重婚等。那么这种过错对离婚关系中的受害方所造成的损失该如何赔偿呢?赔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金额标准是多少”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赔偿考虑的因素

  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受害人精神损害程度越高赔偿越高。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过错越大,过错方对受害人的赔偿金额越大。

  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侵权方式越恶劣,持续时间越长,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越大,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应相对高于一般家庭暴力。

  4、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过错方无任何固定的经济来源,你要他(她)再多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是无能为力的,但并不是意味着这样就可以不还。

  5、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经济状况越好的地区,一般能够得到更高的赔偿。

  二、过错方离婚损害赔偿标准

  我们所说的离婚过错方赔偿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物质损害赔偿的标准

  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看得到的损失,如,调查过错方有重婚情况的花费、起诉离婚的起诉费、家庭暴力治疗的医疗费等等。根据法律的规定,物质损害赔偿需要按扎实际损失赔偿,不能因为赔偿得到多于损失的赔偿。因此,物质损害赔偿的标准就是实际的损失额。具体的损失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所以,在此需要提醒各位,保存好因过错方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证据,如收据、发票、医疗费清单等等。

  2、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无形的损失,是在精神上造成的损害。具体的如,因家庭暴力造成的肉体精神损害、因婚外情造成的精神崩溃、因虐待造成的心灵损害等等。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具体的数额标准,具体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根据对方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以及所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确定。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由于参考事物不一,地区之别,因此,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具体的明确的数额标准。

  三、离婚赔偿的程序

  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法律无明文规定。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金额标准是多少的有关内容,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离婚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赔偿的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确定。如果您对上述内容还有疑问,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小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