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另一方应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0-12-01 11:36:15


   离婚,一年后刘某得知:王某在其离婚前两个月打给陈某一张欠条,该欠条可能是王某为离婚时多分财产而要求其朋友陈某共同伪造的。此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刘某王某两人共同承担。如果该笔债务确系王某为离婚时多分财产而故意伪造,请问:刘某和王某的离婚判决已经生效一年多,?

    根据《婚姻法》,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一方有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行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一)》,此种情况下,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如果王某给陈某打的欠条确系王某为离婚时多分财产而伪造,而该债务已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分担,,。

  

   法律依据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