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性诽谤" 引发万索赔案

发布时间:2019-08-05 19:08:15


  
妻子频频口无遮拦地对外人讲丈夫“性无能”。羞愧中,丈夫悄然到医院做了检测,结果一切正常!终于,二人分道扬镳。但是,由于“性无能”名声在外,男子试图再婚,却屡屡受挫。苦闷中,,控告前妻“性诽谤”侵犯名誉权

   强女弱男 这对夫妻不“性福”

   那是5年前一个闷热的夏夜,,靠近角落的软席上,独自坐着一位愁眉苦脸的女子,一杯接一杯地饮着啤酒。

   一位青年上前搭讪。闲谈中,女子透露,她叫肖梅,少年体校毕业,曾是省排球队运动员,退役后被保送上了大学,现在江北郊区一家化工厂上班。常年的训练比赛,虽给肖梅带来很多荣誉,但也耽误了她的爱情,转眼已是老姑娘,却仍孑然一人。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青年一下子想到了自己的哥哥。哥哥陆大明虽是省直机关公务员,但由于他那1米60的个头,找对象也没少遇麻烦,高低不就。

  这两位,一个是由于个高心气又高,三十有五,名花无主;一个是身短而挑剔,年近半百,孤家寡人。何不将他俩撮合到一起呢?

   由于陆大明经常在外出差,肖梅上班也忙,开始时,双方主要通过电话交流。交谈中,肖梅发现陆大明知识渊博、风趣幽默,尤其是拜读了他的文章后,更是刮目相看;陆大明也感觉肖梅热情善良,开朗大方,是个理想的姑娘。

   国庆节,双方相约见面。见面前,肖梅知道对方个头不高,故意穿了平底鞋子。可一见面,她发现对方竟比自己矮半截,心一下子凉了。陆大明知道对方曾是运动员,但也绝没料到她有1米75高。两个人走在大街上,许多人都投来异样的目光。

   尽管见面是尴尬的,但是,由于都已人到中年,加上彼此曾经的印象良好,双方还是正式建立了恋爱关系。

   2000年春节,两人结了婚。新婚之夜,陆大明几次欲与新婚的妻子亲近,都没成功,以后,陆大明又多次企图与妻子行房事,但肖梅很冷淡。苦闷中的陆大明找来相关书籍学习,这才知道:夫妻初夜大多不成功,双方需要很好地沟通、配合,有一定的感情基础,才能和谐、美满。

   为培养感情,陆大明对妻子百般照顾、疼爱有加。妻子说心情不好,他就一掷3000元,让妻子随旅行社去游玩散心;妻子看中了一部新款手机,他马上拿出3500元为妻子购买。

  尤其让肖梅感动的是,一次单位安排陆大明去泰国考察。临行前,肖梅随口说了句“泰国的柚子好吃”,陆大明牢记在心。回国那天,陆大明特地买了六只大柚子。由于海关对水果入境检查很严,下了飞机,这些水果被警方扣留了。陆大明好说歹说,才索回来两个。可回到家,妻子却去合肥看望母亲了。陆大明就把这两个柚子精心地存放起来,谁知,这种柚子经不住放,等妻子三天后回到家,全烂掉了。肖梅为此感动得哭了一场。

   丈夫对肖梅这么好,可是肖梅仍然没有与其同床的欲望,即便拗不过丈夫,勉强同意了,也难逃双双沮丧的结局。“到底是什么原因呀?”陆大明一次次地追问妻子。肖梅自己也说不清,但她心底有个感觉:自己高大强壮,丈夫又矮又瘦,不般配!

   痛苦中的陆大明分析:妻子在江北郊区上班,是不是彼此的交流太少?再者,她平时回家需要跨江进城,坐几个小时的公交车,一定很劳累,于是,陆大明千方百计地求人帮妻子调动工作。

  调动的事情刚有了眉目,肖梅单位却准备集资建房。她告诉丈夫:“集资房价格便宜,将来卖出去,能赚一笔呢!”陆大明于是拿出6.5万元积蓄交给妻子。双方约定,房子到手后,不装修,只等增值了卖掉。

  转眼到了2001年4月,肖梅的房子刚装修完毕,她也接到调令,到城区一家省直事业单位上班,工资也从原来的五六百,增加到两千多元。

  婚姻危机 妻子的理由令人难堪

   夫妻团圆了,但幸福反倒离他们越来越遥远。

   肖梅的新单位与家仅有一墙之隔,而她下班后常常舍近求远,依旧回郊区的新房里住,偶尔到陆大明的房里,也是在大白天,不给丈夫任何“机会”。陆大明主动提出要去看看郊区的新房,肖梅却死活不同意。终于有一天晚上,陆大明按捺不住,一个人偷偷跑到郊区找到肖梅的新居。进入屋内,发现肖梅的床上放着两只枕头。一个人住,为何要两个枕头呢?他满腹狐疑,愤然离去。

   陆大明无法理解和忍受妻子的做法,对妻子也失去了以往的客气和谦让。于是,夫妻俩的口角明显增多,甚至经常互相殴打。

   肖梅反思了自己在婚姻中的过失。尽管婚后她从没尝过“性福”的滋味,她还是决定再做调整和尝试。此后,肖梅改变了对丈夫的态度,常常有意无意地调节气氛,企图激发丈夫的冲动。然而,此时的陆大明却对妻子寒了心。有一次,肖梅暗示晚上有要求。谁料想,陆大明当天下午居然买回了一个塑料男性生殖器模型。肖梅的自尊受到致命打击,屈辱的泪水夺眶而出。她认定:丈夫的性功能一点都不行,且信心全无!

   夫妻间的裂痕越来越大。单位领导和同事、朋友都替这两口子着急。老干部处一位处长是个热心人,一个休息日,他找到肖梅开导,肖梅哇的一声大哭起来:“陆大明性功能一点都不行!叫人如何忍受呀?”这位处长顿时语塞。

   就这样,凡是有人来调解他们夫妻的矛盾,肖梅都会不顾场面尴尬,大声说:“陆大明性功能一点都不行!”

   朋友们纷纷将这个信息委婉地反馈给了陆大明:“问题还在你呀!勇敢点,去医院看看吧?”

   2002年10月,陆大明来到南京一家三级大医院,要求做性功能测试。医院经过检测、化验,证明了陆大明的性功能非常正常。临行前,医生还拍拍陆大明的肩膀,说:“你就放下包袱吧!”

   陆大明骄傲地将医院的检测报告摆到了妻子面前,并郑重提醒:“以后不要再到处宣扬我性功能不行了!”肖梅不屑一顾:“你这不是理亏心虚吗?如果自信,为何还要去检测?我是相信那张报告呢,还是相信亲历的实际情况?”夫妻关系没有任何好转。

   这个婚姻势不可挡地滑向了崩溃。2003年1月8日,就在肖梅调进城里整整一年之际,她以双方婚前没有爱情基础为由,,婚姻关系

  后经双方协商,1月23日,肖梅撤诉后,两人到民政部门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

  怒上法庭 状告前妻“性诽谤”

   离婚似乎没给陆大明带来多大的打击。然而,他想再婚却屡屡受阻。

   陆大明单位附近储蓄所里有个离异的女员工,四十多岁,很漂亮。陆大明默默注视人家已经很久了。终于,他鼓起勇气,请求一个跟对方熟悉的朋友牵线搭桥。这个朋友直言不讳:“大明呀,请别给我出难题!你性功能不行,这不是害人家吗?”陆大明顿时恼羞成怒。朋友也很无辜:“你前妻说的呀,不会错吧?尽快去看医生,我可没别的意思……”

   终于,陆大明的小姨为他介绍了一个对象。见面时,女方见陆大明气质不错,条件又好,当场表示满意;陆大明也看上了女方的温柔贤惠,并信心十足地期待着关系发展。可没过几天,女方突然给陆大明打来电话说:“请原谅我不能与一个功能不全的人结婚。”

   前妻“性无能”的谣言传播速度之快,范围之广,令陆大明始料不及。开始,他尽可能地辩解,但结果却是越抹越黑;后来,再面对无所不在的异样目光时,他已是身心皆疲,力不从心了。更让陆大明气愤的是,那段时间,“治疗阳痿、早泄”的小广告天天往他家防盗门上贴。陆大明束手无策,越想越气,最后被闹腾得头晕失眠。

   忍无可忍,陆大明决定通过法律的手段,来清洗前妻强加在自己头上的“罪名”。2004年5月9日,他以肖梅侵犯自己的“名誉权”为由,,并诉求肖梅书面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

   6月2日,。

   庭审中,原告诉称:被告为达到尽快离婚目的,无所顾忌地对外散播令他羞辱的、于事实不符的流言蜚语,具有强烈的目的性和故意性,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并给原告带来危害。法庭上,原告出示了医院关于其性功能正常的检测报告;曾经调解他俩婚姻矛盾的相关人士也纷纷出庭或书面作证:被告多次说过原告“性功能不行”的话。

   被告辩称:在他们夫妻关系存在期间,二人没有一次成功的性生活。但此事实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对被告来说难以启齿,所以只能背后伤心流泪,即使在双方领导前来调解的过程中,被告也只是强调双方性格差异太大、家庭暴力等理由,从没说过原告“性功能不行”的话。

  6月24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其一,一个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权,应当根据受害人有无名誉被侵害的事实和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来认定。本案中,被告只是在他人劝说工作的过程中,谈到婚姻危机的原因时提到了原告性功能不行,并没有故意诽谤、侮辱之意,没有贬低原告的目的。其二,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不仅生理功能要正常,还受心理、情感等因素的影响。本案原告即使通过医学检测证明其性功能是正常的,也只能证明其生理功能不存在问题,被告讲其性功能不行,只是陈述对夫妻性生活的真实感受,没有故意贬低原告的目的。综上,即使被告的行为客观上给原告带来了不利影响,但主观上并没有过错,客观上也仅限于“解释”,故其行为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陆大明不服,知情者也是议论纷纷。有人气愤地说:“被告炮制的这个黑锅,岂不是要原告背一辈子?”有人反驳:这个判决体现了法律的进步性。中国妇女受传统观念影响,在性生活上一直处于被动地位,现在提倡男女平等,女性大胆追求“性福”的权利,没有快感?****隼矗?泻尾豢桑?

  7月8日,。二审法官对此案也很挠头,因为陆大明确实由于肖梅的“口无遮拦”而受到伤害,但是肖梅“没有快感”向调解人倾诉也在情理之中。10月8日,,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没能成功。

  专家提醒 性隐私不要随意传播

  南京大学有关民法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夫妻之间性生活没有快感引起的“性”官司日渐增多,由此产生的名誉权纠纷也日趋激烈。女人大胆追求快感是她的权利和自由,但没有快感,便随意散布,甚至以此作为离婚的理由,损害了别人的名声,就要另当别论了。

   专家认为,隐私权是公民的一种非常重要的人格权,它涉及到人的重要的人格利益。夫妻之间的性生活是夫妻共有的隐私,夫妻一方都不得随意泄露,否则就是对另一方的侵权,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侵权责任

   此案中,肖梅如果捏造事实公布陆大明的“性功能一点不行”,就直接侵犯了陆大明的“名誉权”,如果陆大明性功能真的不行,就侵犯了陆大明的隐私权,其结果降低了社会对陆大明名誉的评价。此案中,看上去是肖梅在谈自己的性感受,但由于扩散、传播,实质上还是损害了陆大明的社会评价。

   专家说,夫妻之间的性生活受多种因素影响,。

  专家建议,夫妻可以坐下来好好谈谈,提醒另一方去看心理或者生理医生。如果仍然没有快感,那就要陪同一方去做鉴定,鉴定结果认为一方或双方确实由于有功能型障碍而无法过夫妻生活,法律是支持其离婚要求的。(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