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迫结婚的违法

发布时间:2019-08-07 03:43:15


  核心内容:与被收买的妇女结婚的,如果有强行、胁迫结婚的情节,属于可撤销婚姻。被收买的妇女可以在结婚登记一年内或者恢复人身自由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属于刑事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与被收买的妇女结婚的,如果有强行、胁迫结婚的情节,属于可撤销婚姻。被收买的妇女可以在结婚登记一年内或者恢复人身自由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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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胜军,毕业于中山大学,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工作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婚姻纠纷、合同纠纷及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业务范围: 一、刑事诉讼业务 1.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律咨询 2.刑事辩护 3.刑事附带民事、刑事自诉代理 二、经济纠纷、民事诉讼(仲裁)业务 1.经济纠纷案件诉讼、仲裁代理 2.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代理 3. 公司经营、公司权益......古胜军律师电话:15017574669,欢迎随时电话或者短信免费咨询!(请说明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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