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内借高利贷,妻子有义务还吗?

发布时间:2020-04-08 07:44:15


  高利贷就是利息特别高的贷款。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了高利贷,妻子有没有义务偿还,这个问题取决于丈夫借来的高利贷用来干什么。如果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那么妻子有义务偿还。

  1,什么情况,妻子有义务偿还?

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妻子在只有在以下这些情况,才有义务偿还丈夫在婚内借的高利贷:

  (1)丈夫借的高利贷,妻子没有参与签字,但是如果妻子事后对丈夫借高利贷的事进行追认,那么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义务进行偿还。

  (2)丈夫所借的高利贷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妻子有义务进行偿还。日常生活需要是一个家庭正常生活所必要的开支,如正常的衣食消费、日用品购买、子女抚养教育、老人赡养等各项费用。

  (3)即使丈夫所借的高利贷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丈夫借高利贷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妻子有义务偿还。

  2、如果妻子需要还,如何偿还?

  高利贷利息特别高,后面偿还的必定是一大笔钱,导致债务人偿还不起。如果妻子要偿还这个高利贷,可以不必根据债权人所说的数额进行偿还。

  (1)在我国,法律保护的民进借贷的年利率是不超过24%的(月利率未超过2%的);

  (2)年利率超过36%以上的(月利率超过3%的),超过部分的利息即使有约定也是无效的,法律不保护;

  而对于年利率24%-36%(月利率2%-3%)的利息,法律不反对也不保护。即这部分的利息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的,也无法追回;还没偿还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偿还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的,。

  因此,丈夫借的高利贷,妻子如果必须偿还,可以只需偿还本金加上年利率24%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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