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据应怎么收集

发布时间:2019-12-16 09:25:15


  核心内容:因一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无过错方须有证据证明对方过错的存在。离婚诉讼的证据收集主要包括固定易失证据、收集文字证据、采集视听证据、采集现场证据等。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证据的收集。

  《婚姻法》第46条明确规定:因一方重婚或婚外非法同居关系、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得到损害赔偿,这合情合理合法。前提是无过错方要能举证证实对方过错的存在,因而在此类诉讼中采集证据就显得特别重要。

  因为此类证据通常隐蔽性较好,实际诉讼中无过错经常因为采集证据不力,导致法庭证据不足无法达到离婚诉讼要求赔偿的目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尽量多的采集各种证据,形成有力的证据链相互映证。

  婚姻外遇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一、固定易失证据

  1、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

  2、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二、收集文字证据

  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