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外遇离婚赔偿女方多少钱

发布时间:2019-08-31 13:44:15


  婚姻是要两个人一起经营的,如果一方有了外遇,那么婚姻关系肯定会受到创伤。因为外遇离婚的情况很多。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男方有外遇离婚赔偿女方多少钱?判决离婚赔偿有哪些原则?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男方有外遇离婚赔偿女方多少钱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原则是平均分割。一方有外遇,只是另一方请求离婚的理由,并非经济补偿的理由。只有达到重婚或同居的地步,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而外遇还远远没有达到同居的地步。同居必须到较长时间、较为稳定地生活在一起。

  二、判决离婚赔偿有哪些原则

  1、适当补偿原则。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不能完全客观地以金钱计量和赔偿。因此,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补偿性的,而不是等价性的,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精神损害。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处理民事案件普遍适用的原则。在离婚案件中,诉讼主体本身社会地位的不平等决定了适用这一原则的必要性。在离婚案件中适用公平原则时,如果无过错方为女方,应考虑妇女本身所处的不利状况,确定给其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以弥补其所受到的精神损失,使其在精神上得到一定的抚慰;如果过错方的侵权行为情节极其恶劣,已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赔偿数额则应相应提高,使过错方在经济上不能占到便宜,以示公平。

  3、法官自由裁量原则。此原则赋予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依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法官应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婚姻法》及相关民事政策的规定,根据离婚案件的审判实践经验,结合具体的案情的具体情况,确定一个相对较适当的赔偿数额。赔偿数额的确定,既不能过低也不能过高,过低可能导致片面强调象征性,根本起不到抚慰受害人、弥补其内心痛苦和悲伤的作用,亦起不到惩罚、制裁过错方的作用;过高则可能导致片面强调惩罚性,有悖于离婚自由原则,避免无过错方以赔偿巨额精神损失费为同意离婚的条件要挟过错方,增加了当事人的负担。总之,离婚案件中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更多地涉及到伦理、道德、感情的因素,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充分考虑离婚案件的特殊性,使赔偿数额的确定既合法又合情合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男方有外遇离婚并不需要赔偿女方。外遇只是离婚的理由,只有达到重婚或同居的地步,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若您有其他疑问,可以登录官网免费咨询律师,我们将为您解答困难。

  责任编辑: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