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婚外情对离婚诉讼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0-01-08 18:46:15


  核心内容:婚外情导致离婚的诉讼过程中,婚外情对法庭审理、财产分割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下面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婚外情对离婚诉讼的影响。

  离婚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是被社会、媒体重点关注的是婚外情导致离婚的情形。婚外情的含义无需解释,但是在婚外情导致离婚的诉讼过程中,婚外情对法庭审理、财产分割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或者说过错方因婚外情究竟承担多少的责任呢?

  2001年,我国新修改的婚姻法对过错赔偿做出了明确规定,具体规定是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对于这一条的规定,一时间社会广泛关注,同时也有很多人产生了误解,认为只要是婚外情导致的离婚,有婚外情的一方就一定要承担赔偿责任。基于此观点,社会产生了新兴行业:私家侦探。很多家庭出现感情Σ机后,一些家庭成员不惜花费重金聘请私家侦探调查、收集配偶的所犯的过错行为。一旦掌握到了重要证据,就认为自己手握尚方宝剑,能够在离婚中掌握主动权,并在财产分割时享有获赔的权利。

  对于此观点,早已有法律界的专业人士提醒广大市民(如:贾明军律师著:《离婚红宝书》),婚外情获赔的情形只限夫妻一方与他人重婚和与他人同居两种情形。

  所以同居,必须是持续一段时间的共同居住。嫖娼、一夜情、通奸都不符合同居的范畴。即使是收集到了对方有过错的证据,赔偿的数量、如何赔偿法律并?有明确规定,法官有自由裁量的权力。

  从笔者接触的大量的当事人中可以看出,许多家庭的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一些婚外情深恶痛绝,下定决心要收集到这些证据以获取赔偿,。

  那么,如果夫妻一方有过错,在诉讼时其证据是否应当收集呢?

  在这个过程中,律师的参与就变得非常重要。律师的作用不仅仅是一些当事人认为的“律师就是专门打官司的”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维护委托的权益,从委托人的权益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