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引发离婚 法庭调解和好

发布时间:2019-09-13 17:27:15


“感谢法庭,让我们明白了真正的爱情和幸福要靠理解、包容和信任。”7月10日,家庭暴力引起的离婚案件。

小贾(化名)和小燕(化名)结婚十余年,丈夫小贾作风正派,待人谦和;妻子小燕温柔贤淑,孝敬长辈。领导、同事、朋友、邻居对这对小夫妻的评价都很好。最近,小燕却把自己的丈夫小贾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

法庭上,小燕表示:在家里的小贾,常对自己恶语相向,甚至拳脚相加。事后,小贾对自己的行为又后悔不已。小燕这十多年的生活,就在丈夫的“打骂—道歉—再打骂—再道歉”这个怪圈中周而复始地度过。

小贾一再表示要改正错误,善待妻子,表达了挽救婚姻、挽救家庭的强烈愿望。

法庭认为,此案是家庭暴力引起的离婚案件,涉及夫妻之间的隐私,具有隐蔽性,当事人举证十分困难。鉴于夫妻感情尚未恶化到破裂的地步,法庭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通过辨法析理,一方面开导小燕多看丈夫的优点;另一方面教育小贾从自己的性格、心理上找原因,对症下药,珍惜感情,珍爱妻子,并对夫妻俩进行了必要的跟踪交流。最终,夫妻俩息诉服判,俩人的感情也逐步修复。

法庭认为,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加快、工作压力加大,也是家庭暴力的诱因。家庭暴力是婚姻解体的重要原因之一,面对家庭暴力,一方面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另一方面也要分析家庭暴力背后的原因,对症下药,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金其云 余正燃 李鑫

(本文来源:四川在线-四川农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