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王纳文上诉 高峰"私生子案"终审宣判

发布时间:2019-08-24 20:13:15


昨日,抚养费纠纷一案,终审判决驳回王纳文的上诉,,至王圣元十八周岁止的判决。

,王纳文于2001年3月29日在辽宁省沈阳市生育一子,即王圣元。自王圣元出生后,由王纳文自行抚养至今。现王圣元以曾用名王鼎权之名入托,托儿费每月650元。高峰在2002年12月31日前系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足球运动员,月收入人民币1.2万元,此后至今没工作。

,王纳文不服,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含混不当为由上诉至二中院。要求依法改判高峰支付住房费21.8万余元(即王纳文购房款的一半)、其他费用的请求与原审相同,共计44.3万余元。二中院认为,王圣元要求生父高峰支付抚养费,理由正当。但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所酌情确定高峰应定期支付抚养费的范围和数额并无不妥,当事人应自觉遵照执行。对于王纳文过高的上诉请求,。

王纳文律师赵进荣接受采访时表示:“王纳文已经并不很重视最终判决的钱数,因为认定儿子是高峰的,王纳文就已经获得了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