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的执行时效规定

发布时间:2020-02-09 09:12:15


  在一段婚姻关系结束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是重点,关于抚养权的执行时效我们需要清楚。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一一介绍抚养权的执行时效规定强制执行的办法、如何变更抚养权,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抚养权的执行时效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强制执行的办法

  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三、如何变更抚养权

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后,有以下情形的,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

  1、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3、如协议不成,。

  4、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5、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

  四、抚养权给付的特殊规定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在校就读的。

  3、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抚养权的执行时效规定”的法律内容,抚养费的支付金额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以及父母的经济状况、承受能力予以综合的考虑。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