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华人越洋与前妻争儿抚养权

发布时间:2020-12-21 15:08:15


    

据星岛电子日报报道,美籍华人叶明与妻子陈鹭玲因感情破裂离婚,争夺儿子抚养权。叶明在纽约立案争儿子抚养权在先,,这涉及到中国与美国的司法管辖权和“海牙国际法”。

  报道说,代理人的海明律师楼讲述了这宗争夺儿子抚养权诉讼。这位父亲惦记着儿子,然而多年来却无法把他带回身边,他的无奈和伤感流于言表。

  叶明说,他与前妻陈鹭玲是在中国大陆念大学时认识,而后在纽约重逢,并在中国办理结婚手续的。陈鹭玲于2006年1月1月生下儿子叶杰森。然而,夫妻双方感情发生了破裂,陈鹭玲把五个月大的儿子单独由纽约带回中国的厦门市居住。

  叶明于去年8月在美国提出离婚,并由专人把文件送到厦门陈鹭玲处签收。陈聘请纽约代表律师出庭,法官批准了这宗离婚,但有关孩子抚养权问题需要法律解决,双方都要求法官将儿子判归自己。

,,,排定于2010年2月4日8时30分在厦门开庭。代表叶明的海明律师指出,这是一宗涉及中美两国司法管辖的诉讼,因为根据海牙签定的国际法,任何一方在签约国立案,应以时间先后为顺序,第二方国家不能把同一案件重复立案。

  海明律师从法律角度指出,就叶明与陈鹭玲争夺儿子抚养权的官司,,并证明取得儿子抚养权后的生活费。同时2010年2月23日在法庭书记在场下,由代表律师对陈鹭玲与叶明进行相关的讯问,然后于2010年3月22日开庭。

  海明强调,他的当事人,并把文件于9月10日送到厦门,由陈鹭玲签收,因此,根据中国与美国都是签约国的海牙国际法庭条约,任何一方先立案,另一方国家均不能再立案。海明表示,,,明显涉及美国与中国的司法管辖权问题,而且与海牙国际法有抵触,,要求撤消在厦门审理的案件。

  海明指出,叶明除了争取儿子抚养权外,还要求有探视儿子的权利。

来源: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