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新精神损害赔偿案例

发布时间:2019-08-08 00:32:15


  一个人的力量很渺小,一个人的力量同时也很巨大。前者渺小指的是一个人的力气或者外力。后者的巨大指的是人的精神力量。但是精神这种东西于是十分抽象的存在,收到伤害也是难以衡量的。今天小编和大家一起讨论的法律问题是2018年最新精神损害赔偿案例
 
  一、什么是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随着《民法通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
 
  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
 
  二、精神损害赔偿的功能
 
  1.调整与抚慰功能。首先,受害人在自己的非财产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无法确定其损害数额,此时通过精神损害赔偿要求侵害人进行赔偿,对其非财产性损失进行适当的调整,对于受害人而言也有所救济和帮助。其次,,因侵权行为使受害人精神遭受痛苦的时候,对其进行适当金钱上的补偿,也比较符合法律公平正义的精神。
 
  2.惩罚功能。惩罚功能是精神损害赔偿作为民事责任承担的形式之一所具有的重要功能。民事责任一般以维护现有利益的特点,而对于违法行为的惩罚一般有刑法通过刑罚进行调整。但是作为民法的立法目的而言,必将有对于违法行为的惩处以及对于人们日常行为的必要引导。因此,对于精神损害赔偿若能够在赔偿受害人精神损失的基础上对于违法行为有一定的惩罚作用,那么就必将寻求到惩罚违法行为人和救济权利受害人的最佳平衡点。
 
  3.替代补偿功能。在受害人的心理、生理、精神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其所造成的损失,往往无法可以直观的计算出,并且也是难以估量的,而精神损害赔偿恰好可以通过金钱的补偿以替代承担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的责任。
 
  三、2018年最新精神损害赔偿案例
 
  案例简况
 
  张三与李四同住一幢楼,李四嫌楼下张三家的宠物狗太吵人。有一天,李四下楼经过张三家,巧遇狗在门口。事后李四说,狗咬了他小腿,他抬腿把狗踢跑了。张三说,那天听到狗的惨叫声,随即见狗跑进屋里,躺在地上痛苦呻吟,张三将它送到宠物店后不久就死了。张三回家后找李四理论,李四不认错,。张三一气之下,,要求李四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李四抗辩认为,狗又不是人,张三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意见
 
  律师认为,如果张三有证据证明狗的死与李四有关,而且李四不能证明其是在受到张三家的狗的攻击而踢伤狗并致其死亡,那么,可以认定李四的行为给张三造成损害。
 
  但是,张三是否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呢?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可见,受害人只在人身权益受严重侵害,如造成身体残疾甚至死亡,或者是名誉受到严重贬损等情形时,本人或其近亲属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宠物狗是动物,不具有人身属性,不享有法律上的人格权。宠物狗被伤害致死,给狗的主人造成的是财产损失,包括购买狗的价款及饲养狗的费用等。狗的主人可以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财产损失。
 
  精神损失赔偿是近些年才兴起的词汇,是中国一项新的损害赔偿制度,但是由于精神自身具有的一些特点,因此赔偿标准还是难以衡量的。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8年最新精神损害赔偿案例以及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您咨询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