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赔偿协议范本

发布时间:2020-09-06 21:54:15


  因为高空坠物导致人员受伤的,是需要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首先在于双方的协商,如果可以协商就协商解决,对于协商结果,需要草拟相关赔偿协议书。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高空坠物赔偿协议范本?接下来由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高空坠物赔偿协议范本

  民事赔偿协议书

  甲方:XXX(赔偿人姓名)

  乙方:XXX(受偿人姓名)

  甲乙双方就发生于XXXX年X月X日的高空坠物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就此事,甲向乙赔偿人民币XXXXXX元(大写),其中包括:

  医疗费:XXXX元,误工费:XXXX元,护理费:XXXX元,住院伙食补助费:XXX元,交通费:XXX元,伤残赔偿金:XXXXX元,被扶养人生活费:XXXXX元,后续治疗费:XXXX元。

  2、以上赔偿,定于XXXX年X月X日前,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付清以上赔偿款项后,。

  4、本协议书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如果甲方到时不能付清此赔偿款项,则本协议作废。

  5、本协议书一项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甲乙;(签字)

  XXXX年X月X日

  二、高空坠物免责事由

  《侵权责任法》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

  1、“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2、“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

  3、不可抗力。《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那么在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时更应当免除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责任。

  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高空坠物赔偿协议范本的内容,由此可知,高空坠物赔偿协议中主要是双方针对赔偿人,受偿人的相关信息,赔偿的具体数额,签订此协议以后双方必须要遵循的相关约定在协议书当中全部都交代清楚就可以。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