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补领结婚证的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7-11 00:19:15


  涉外婚姻补领结婚证的程序是什么?婚姻登记机关为涉外婚姻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婚姻登记机关对不具备补发结婚证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一、初审

  初审是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初步审查,询问一些基本事实。

  二、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因《声明书》需在婚姻登记员面前本人亲自签署,所以不能提前申领。

  (2)婚姻登记员监督并签名。

  三、审查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3)查证结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四、补发

  (1)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

  (2)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具备补发结婚证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为当事人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当事人办理过结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结婚证,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五、时间和费用

  办理时间:一个月内办理完毕或即时办理(符合补发条件的,也有当场补发结婚证)

  收费标准:结婚证工本费9元/对;其他费用另计。

  总之,涉外婚姻补领结婚证的程序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此要了解涉外婚姻补领结婚证的程序,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