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拒绝赡养父母,无法公证“合法”化

发布时间:2019-08-05 10:27:15


  很多人咨询过关于赡养父母的私下协议能不能得到公证,法律小编这里告诉大家,逃避赡养父母的协议都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所以要想通过公证使这类协议“合法”,是走不通的。

  一、案例

  李某育有三子一女,但是4个子女却在他生病的时候背着他签订协议:三个儿子自愿放弃继承李某的房产及10余万元存款,条件是由李某女儿单独承担父亲的晚年赡养和医疗救治义务。为了使协议更加“合法”,四人还到公证处家事法律服务中心进行公证,但是当场遭到了公证人员的拒绝。

  二、李某子女的“私下协议”为何不能公证?

  (1)李某子女无权单独处分该房产

  该房产属于李某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妻子去世后,对李某妻子享有的房产份额,李某和四名子女依法都有同等的法定继承权,四名子女无权就该房产私自签订遗产分割协议并申办公证。

  (2)赡养是法定义务,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继承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而赡养是法定义务,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逃避法律的赡养义务

  同样的,子女不得以父母有固定收入、享受退休金和医疗保险,财产分配不公等等为由,拒绝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即使这些“私下协议”得到了父母的支持,也是与我国法律相悖的。因为,赡养义务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因此,子女们私下协议逃避赡养父母的协议,或是孩子与父母协议拒绝赡养父母,这些协议都是无效的,也无法得到公证。

(责任编辑:杨古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