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如何公证

发布时间:2019-08-04 14:31:15


  在继承开始之前,继承人可以通过意思表示来放弃遗产继承,此时最好是写一份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声明书,同时办理相应的公证。那么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如何公证呢,放弃继承权公证书能否撤销?下面由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如何公证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由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1、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3)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当事人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

  二、放弃继承权公证书能否撤销

  放弃继承权公证书不能撤销。办理该公证是,放弃继承权是真实意思表示,公证书并没有错误,不具备撤销公证书的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责任编辑: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