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夫妻忠诚协议”有效吗

发布时间:2019-08-21 20:18:15


  核心内容: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签订了关于提出离婚的一方要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的忠诚协议。男方提出离婚后,。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忠诚协议效力的知识内容。

  青梅竹马的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签订了谁要离婚就赔偿对方100万元精神损失费的“忠诚协议”,事后,在男方请求离婚时,女方提出了赔偿100万元的要求。,又以上述协议违反法律规定为由,驳回了女方的索赔请求。

,孙先生与湛女士从小青梅竹马,2005年10月结为夫妻。后来,孙先生因在外跑业务而经常不能回家,湛女士怀疑孙先生有了外遇,为此而经常与孙先生怄气和吵架,导致双方感情出现裂痕。2006年12月,孙先生为了维持婚姻,在湛女士的要求下订立了“忠诚协议”:“夫妻双方要互相忠实,厮守一生,白头到老,如果一方要求离婚,必须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100万元。”不料,协议签订后,双方感情并没有明显好转。为此,湛女士经常到孙先生单位吵架。

  无奈之下,离婚诉讼

  案件审理中,湛女士明确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孙先生按“忠诚协议”的约定赔偿其100万元精神损失费。

,在孙先生和湛女士都表示同意离婚的情况下,。至于湛女士要求孙先生按照“忠诚协议”的约定赔偿100万元精神损失费的要求,因协议内容限制了婚姻自由权并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属于无效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