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被告不到庭时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9-08-25 08:18:15



  在离婚诉讼的实践中,造成一方当事人不致庭的最大的原因,送达的不够规范,或者处理程序没有人性化的一面。被告在收到传票后拒绝开庭的情况比较少。


  造成被告不到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
  二、被告知道了传票的情况,却不签收或不承认由他人代签的行为,造成开庭不到。
  三、、捎口信的开庭通知,有意不理,故意拖延。
审判实务问答》第12条规定:“离婚案件,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是否当庭作出离婚判决?”
  答复是:“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