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哪里的法院可以受理?

发布时间:2019-08-19 08:27:15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管辖。。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起诉讼。    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1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但没有经常居住地,即没有在任何地方居住达一年以上,。    公民户籍迁出后但尚未落户,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如果该公民有经常居住地的,。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户籍迁出超过一年的,。    公民被注销城镇户口,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原告也被注销城镇户口的,。    公民被劳动教养或监禁,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原告也被劳动教养或监禁的,被告被劳动教养或监禁1年以上的,;被告被劳动教养或监禁1年以上的,。    公民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公民为军人的,非军人一方对其提出离婚诉讼,或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为非文职军人,;如果军人为文职军人,。,非军人一方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军人, 是否有自动离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