彷徨:婚前财产公证制度 爱你不容易

发布时间:2021-04-17 06:34:15


  

  导读:随着中国社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当代青年男女的婚恋观也发生了很大改变,有大部分的被调查者表示不反对婚前财产公证,也有一部分人不理解婚前财产公证。是的,婚前财产公证制度面对社会现实,正历经着彷徨徘徊!

  公证,多了一条退路?

  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事,两个家庭的事,也包括两个家庭财产的纠葛。可是感情,一旦沾染了铜臭味,似乎就变调了。如果非要让你选择在为感情上保险还是婚姻上保险的两难抉择中作出选择的话,你又会支持哪一方呢?

  为感情上保险=爱情至上

  为婚姻上保险=财产公证

  这道没有正确答案的考题,似乎也难住了大多将要步入婚姻殿堂的青年男女们。于是,日前在生活周刊与开心网联合的一次调查中便出现了这样的矛盾。在“婚前财产公证,你支持吗?”一项调查中,有65%的人投了赞同票,35%的人认为说不好,没有人反对。而在另外一项关于“婚前财产公证,分清了财产还是伤害了感情?”的调查中,40%以上的人认为“两个人心灵上会有隔阂,挺伤感情的”,比例最多;另有13%的人认为:“也就想想,还是要顾及对方的感受。”

,2008年全国共有226.9万对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比上年增长8.1%。调查发现,面对越来越脆弱的婚姻,被调查者显示出的态度也更加审慎,既然挽救不了婚姻,至少也要挽留住财产吧,持这种想法的人不在少数。

  支持者认为,虽然婚姻是爱情的升华,但“爱情”很多时候并不能解决生活中的问题,“爱情”也不是生活的全部。在为了爱而踏入婚姻殿堂前,男女双方都不妨为彼此留一条物质退路,因为一旦感情失败,自己还不至于输得血本全无。也有中立者认为,虽然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短期内会在恋爱双方中产生不快和不信任的感觉,但通过设身处地的理解和适应,这种矛盾还是可以逐渐消除的。而似乎是一种社会进步的必然,几乎所有人都没有跳出来对这样一个财产的区隔行为表示反对意见。

  N个爱“你”的理由

  如果站在赞同的阵营,婚前财产公证的确有一定存在的理由:

  首先,有人觉得它是防止“功利婚姻”产生的利器。不能排除会有贪图钱财而结婚的人。对于“有产一族”而言,如果不在事先把“钱财”问题规划好,那将来的婚姻是极不安全的!对于“无产一族”来说,如果能“优雅”地接受或提出婚前财产公证,还能表明自己是为情而不是为财结婚的真心,这样在结婚后也能更有底气。

  其次,对再婚夫妻而言,做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处理将来双方各自儿女的抚养费、继承等问题。

  此外,还有一些人把婚前财产公证作为对父母的一个交代,很多父母,倾尽一生积蓄为儿子或女儿购置婚房,但很多小夫妻离婚率极高,离婚往往就是意味着分走一半的房产,不做婚前财产公证,对于那些为儿女婚事付出了毕生积蓄的老人而言,却成为一种巨大的风险!

  最后,不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夫妻在离婚时总会遭遇更多的麻烦。一旦感情已逝,为了财产对簿公堂,则会对双方造成再次伤害。所以即便是热恋中的男女也应理智地看待婚姻的未来,在婚前梳理清楚各自的财产份额。

  想说爱你不容易

  不可否认,婚前财产公证的确是一种用于离婚财产纠纷的准备,所以许多人认为还没结婚就谈离婚,这是否太残忍,太可笑?对于恋爱中的男女,钱财之类的事一般都不愿谈及,而要分清彼此之间的财产界限,就更难以启齿了。同时,如果双方家庭门当户对还好办,但如果两家经济条件差距悬殊,一旦富有一方提出这样的要求,就会伤害到经济条件较差家庭的自尊心,有的人还会赌气而放弃结婚。

  然而,人却是注重情感的动物。

  无论哪一方提及,另一方的心里都会凉一下,都会带来感情上的冰冻期。有的情侣感情甚至会因此一落千丈,即便后来勉强结婚也很难心心相印。

  可是对于长辈而言,婚前财产公证这一近几年才比较兴起的行为,很难被观念保守的父母所理解接受。在传统观念中,婚姻是两人共同的事业,夫妻应不分你我,同甘共苦,一旦在婚前把财产分清,老人可能会觉得媳妇(女婿)不是真心成家过日子,影响今后相处。

  再次,婚姻需要夫妻双方的财力投入,一旦两人在婚前将权利义务分得太清,也就是作AA制夫妻,就容易在婚后控制自己对婚姻的投资量,甚至在小事上锱铢必较,影响夫妻感情。

  一家之言

  “婚姻不仅仅只有爱情,在它里面包含了很多杂念,而我们恰恰需要通过一些协议来将这些杂念理清。”情感专栏作者钱伟是对婚前财产公证大唱赞歌的人。她认为,婚前财产公证不但需要有,而且非常必要。不像以前社会物质匮乏,大家都是无产,而现在的家庭多半都有很多资产,需要对婚前的财产做以公证。在钱伟看来,这仅仅是夫妻双方关于婚姻盟约的一部分。婚前订立协议,不光涉及婚前财产,甚至包括爱情的忠贞度的考量,或者一方劈腿的离婚赔偿都可以涵盖。婚姻就是通过彼此之间的盟约来形成各个方面的约束力,或者是威慑力,因为财产分配、彼此责任的约束力最终放弃离婚的诱惑,反而对婚姻的稳定是有益处的。

  而所谓对婚前财产公证的恐惧,多半人并非把它看做钉是钉铆是铆的法律衡量,反而更多的是迫于情感上的难以接受,担心伤及情感。钱伟认为,抹不开去讲清楚,确实很难超越情面上的隔阂,但是效仿国外,婚姻盟约其实是对婚姻更好的维护,如果有人能抛开情面,把婚前财产公证视为时髦、时尚,,就是人们意识形态上的一种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