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书的相关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2020-07-11 17:45:15


  制作离婚起诉书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管辖

  1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

  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

  1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

  14、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

  15、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

  1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婚姻法(2001) 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