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劣儿子诽谤后母被判公开道歉

发布时间:2019-08-23 05:47:15


  晓某年幼时父母离婚,他随母亲生活。晓某觉得父亲再婚后对自己关心太少,迁怒于后母。从今年1月底开始,他到后母所住小区张贴传单,上面写着“夺人丈夫,毁人家庭”等语句,不但点了后母的名字,还点了后母的父母的名字,说他们“教女无方,枉为人亲”等等。

  2月下旬,,称晓某的行为侮辱诽谤自己,致使自己的社会评价降低、精神受损。丈夫曾对晓某劝说,但也没有结果。为此,、以书面形式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晓某在传单中对后母进行侮辱,这种行为侵害了她的名誉权,依法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