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民政部门为收养子女者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发布时间:2019-08-07 06:01:15


  青海新闻网讯 7月8日,小斌的养父母补办了收养手续,小斌的户口有了着落,小斌的养父老刘高兴地说:“小斌终于有户口了,可以顺利上学了。”今年上半年,我省对4月1日前发生的公民私自收养问题集中处理,为不少没有登记的事实收养家庭解决了孩子的户口、入学等问题。目前,集中办理工作已经结束,其中西宁市共办理了12例事实收养登记手续。

  6年前,50岁的老刘夫妇捡到了刚出生不久被遗弃的小斌,老刘认为既然让自己捡到了,说明这个孩子跟自己有缘,就决定将小斌抚养成人。当时,老刘只知道给孩子吃、穿,不知道还要办收养手续。小斌一天天长大,转眼就到了上学的年龄,可孩子没有户口上学成了问题,老刘这才着急了。后来得知民政部门在集中解决这类问题,便来到民政部门登记。小斌的户口终于落在了西宁市儿童福利院的集体户口上,老刘也顺利地办理了收养登记。

,办理收养手续需要相关的证明较多,办起来比较繁琐,像小斌这样6年后才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的就更麻烦了,由于年限较长、收养人收养法律意识不强、相关证明不全等原因,给收养登记工作带来难度。在办理期间,也有不少人来咨询,但一听手续多也就不来了。

  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工作人员薛文芝介绍,很多收养人抱着“我捡的孩子,我给吃给喝,好好养活就行了”的想法,不告知民政部门。有的被收养的孩子已经超过14周岁,因收养关系不能成立,导致被抚养的未成年人在落户、入学、继承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