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程序

发布时间:2020-05-14 02:32:15


  本文介绍离婚调解程序,离婚调解是诉讼离婚时的必经程序,那么离婚调解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法律规定,本文为您解答。离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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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条件程序的必要

  婚姻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对离婚纠纷的调解。

  为了缓和夫妻矛盾、减少离婚,不少国家都有关于“和解”的规定和调解的法定程序。如法国、比利时、前苏联等一些国家在离婚诉讼程序一章里,专门增设了调解的条款。德国、法国等也有鼓励调解的规定。英国、加拿大、美国规定在离婚诉讼中法庭要考虑一切有关因素,包括调解的可能性的原则精神,并可应当事人请求任命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日本对家庭案件采取先后调停(调解)主义。当事人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离婚时,在起诉要求判决离婚之前,,进行调解,调解离婚成立,出调解书,称为“调停离婚”。调解更是中国处理婚姻纠纷行之有效的重要方式。

  1、关于答辩期内调解的规定

  根据《关于调解工作的规定》,、第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律师应注意,在实践中,特别是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在开庭前组织调解。此时,若律师准备工作不充分,,不予调解,以避免仓促上阵,出现失误。若已准备充分,或调解有利于案件进程,可予出庭调解。

  2、主持或参与调解主体的规定

  根据《关于调解工作的规定》,结合《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个人协助调解工作。经各方当事人同意,,达成调解协议后,。

  根据《关于调解工作的规定》,,设置了诉前调解程序,在立案之前,,请一些具有相关资历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这对于促成和解协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律师应注意,以上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程序是可以选择的,而非必须的。因此,是否选择以上调解程序,根据自身案情掌握。

  律师还应注意的是,调解时,可能会有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亲属参加。若当事人认为需要不公开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