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下落不明 另一方如何离婚

发布时间:2021-03-19 15:00:15


  一方下落不明如何离婚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进行。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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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一方当事人起诉离婚;


   2、,若被退回,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3、、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


   4、,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公告期国内案件六十日,涉外案件六个月。


   5、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一般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