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公证程序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19-08-12 10:45:15


  房屋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那么房屋继承公证程序是怎样的呢?办理房屋继承公证手续需要准备公证材料、办理继承公证、缴纳房产继承公证费用,之后再办理房产登记,下面由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房屋继承公证的程序

  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提交以下办理公证继承的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等)(原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3、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夫妻户口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结婚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4、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放弃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

  7、遗嘱继承人应提供经公证或经司法鉴定的遗嘱。

  缴纳公证继承的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一般按受益额(即所继承房屋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房屋继承公证的案例分析

  案例:李老师的母亲几年前去世,在荔湾区周门街留下一套房屋给李老师三姐弟。李老师三姐弟均拥有房产产权,经协商后打算把这套房子卖出去。出售房子,房屋的产权人就必须办理转名。复杂繁琐的房产继承手续令李老师一筹莫展。最后李老师通过委托中介公司,经过约1个月时间的手续办理,终于把房屋的产权问题顺利办妥,同时房子亦很快找到了买家。

  原来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裁定或调解的,、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责任编辑: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