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遗赠抚养协议需要谨慎对待

发布时间:2020-03-12 18:38:15


  遗赠扶养协议是受扶养的公民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将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对于遗赠抚养协议,在签订之前一定要考虑到可以解除该协议的情形,需要谨慎对待。

  【背景介绍】

  受援人胡某,1930年出生,无子女,家庭贫困。胡某某是胡某的侄孙女,2015年4月胡某和胡某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胡某某负责给胡某养老送终,胡某某在遵守法律和村规民约的前提下,行使胡某享有的一切权利和应尽的一切义务。胡某去世后其一切财产归胡某某所有。但签订协议后胡某某对胡某不闻不问,并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二人因此产生纷争。

  【事件经过】

  胡某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要求解除其与胡某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经审查,胡某是五保户,家庭经济状况非常困难,符合给予法律援助的条件,。

  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后,援助律师第一时间到胡某所在村委会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开庭时,赡养胡某义务的相关证据材料,提出“遗赠扶养协议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关系,协议的顺利履行和合同目的的实现都离不开双方当事人的相互信任和相互配合,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违约情形的情况下,应赋予当事人解除协议的权利”理由,。胡某某不同意解除协议,认为其依照协议的约定对胡某履行了赡养义务,但没有相关证据材料予以证实。经过开庭审理,。

,。胡某对一审判决结果非常满意,。最后,。

  【法律链接】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