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法院半年促千件婚姻纠纷调解结案

发布时间:2019-08-17 22:34:15


,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将和解理念灌输到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促成亲情回归,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2008年上半年,,结案1217件,调解、撤诉1009件,调撤率达82.9%。


离婚案件中注重多种调解方式的灵活运用。如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经办法官灵活选择使用法庭、基层组织办公场所或当事人家中作为调解场所。针对家庭暴力、拒绝赡养等引发的纠纷,坚持法理批评、情理教育、亲情感化相结合,有时还邀请德高望重的老人出面,对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力促纠纷得到解决。针对离婚案件盘根错节的是是非非,调查,通过走访当地基层组织、派出所、街坊邻居,实地深入涉案家庭,准确掌握家庭状况、纠纷背景、矛盾症结,并在此基础上合理拟定调解方案;调解方案在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注重引用当地善良风俗,并根据经济发展趋势,制定赡养、抚养费增长幅度,以确保纠纷不反弹,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