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婚姻法》26年的婚姻也无效

发布时间:2019-08-05 04:25:15


  湖南娄底市双峰县某乡的王某与彭某是表兄妹关系,结婚25年,彼此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属于《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2009年11月17日,。

  王某之父与彭某之母是亲兄妹,王某与彭某在父母的撮合下于1983年12月按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并同居生活,1986年正月生育大儿子,同年10月双方在隐瞒表兄妹关系后登记结婚,1991年3月又生育二儿子。1998年正月,彼此因感情不和,发生矛盾,王某即回娘家居住,双方一直分居生活至今。2009年9月,王某以夫妻感情破裂,要求与彭某离婚。,王某与彭某虽然进行了结婚登记,且婚姻持续达26年之久,但其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属于《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依法应认定婚姻关系无效,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不存在时效限制,遂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