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孩子谁抚养?

发布时间:2020-07-25 14:35:15


  父母离婚,双胞胎姐妹由谁抚养?在以往的案例中,。但这样的判决是否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今日,,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探索,该院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判规程(暂行规定)》,在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民事案件中,将未成年人权益的维护和健康成长纳为优先考虑因素。

  2005年,刘某和王某协议离婚,四岁的芊芊和凡凡分别有爸爸妈妈抚养。06年,王某因工作繁忙将凡凡交由妈妈照顾至今。之后,,要求变更凡凡的抚养关系,但王某坚决不同意。,支持了刘某的诉讼请求,让姐妹继续共同生活,

  “我们觉得孩子们怎么想很重要,,他们特意到幼儿园去找了芊芊和凡凡,两姐妹都说想在一起。同时,,认为共同生活让两姐妹更活泼开朗,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我们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未成年人不能作为诉讼主体参与到案件中,因此他们的利益往往被忽视,,,在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要将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作为首要考虑因素,在审理抚养权监护权、探视权案件时,应当征求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在未成年子女未满7岁,不具有表达意愿的情况下,、、父母相关情况等进行考察,并填写访视报告,作为法庭审判的参考依据。

  何为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记者在该规程中看到,法官在诉讼中考虑的因素多达9条,其中第一条即为子女的意愿,另外还包括:父母保护教养子女的意愿及态度;父母的一贯表现、品行以及工作收入状况、文化程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