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案制宜温情执行 离婚夫妻均满意

发布时间:2019-08-16 02:50:15


  在执行案件中,家庭纠纷案件也是较难处理的一类,曾经最为亲近的人对簿公堂后,往往心中积怨较深,处理不当,还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近日,,成功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于1999年结婚的许某(男)与池某(女),曾经是一对恩爱的夫妻,育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可婚后的琐碎逐渐代替了往日的温情。2006年许某与池某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开始分居,池某到山西其亲戚家长期居住。,,准予池某与许某离婚,婚生女儿由许某抚养,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双方共同债务由许某与池某各负担8000余元。判决生效后,池某未及时给付许某孩子的抚养费及应承担的对外债务共计11000余元,。

  执行干警在充分熟悉了本案的案情后,首先找到池某,问其为何不履行法律义务。池某称现在自己暂时没有工作,收入没有保障,请求对方宽限一段时间。执行干警语重心长对池某讲:“本案是家庭纠纷,我们也很体谅一个女人离婚后的难处,但给付对方的钱也是孩子的抚养费,是要用在孩子身上的,大人虽然离婚了,但希望你还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孩子,将离婚对孩子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池某听后也颇受感动,表示回去一定想办法尽早凑够这笔钱。随后,执行干警又将池某的现状反馈给许某,许某显然是对池某还有怨气,不同意推迟给付。之后一段时间,执行干警今天跑许家明天跑池家开始背靠背地给双方做工作,待看到双方的怨气渐消,时机成熟后,,让他们面对面地谈,许某和池某终于被执行干警的诚心感动了。许某主动做出让步,对池某说:“念在我们过去曾经是夫妻,你现在过得也不容易,,今天我同意你少给付我3000元钱。”池某也很感动,表示会尽快凑钱给许某,并对执行干警不住地道谢。

  两天后,池某借钱履行了义务。看着曾经充满怨气的许某与池某脸上露出了笑容,执行干警也会心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