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儿子离婚 闹来闹去公公被前儿媳告了

发布时间:2019-08-05 02:35:15


感情破裂了,按理说离婚是种解脱。可原本可以拍拍屁股走人的事情却节外生枝。先是男方父亲到处说女的骗钱骗婚,,看这事情闹的。还没开庭,也没判决,是非黑白还很难说。

原告是淳安的童女士,34岁。去年6月,童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汤家的儿子,今年2月登记结婚。婚姻不长,仅维持了2个多月。因双方性格不合,4月28日协议离婚。 ?她在诉状上说,先前的公公汤某对她怀恨在心,还向浙江电视台某频道的热线反映情况,说她骗钱骗婚。电视台还真把这档子事给播报出来了。5月份,一播播了三天。童女士觉得节目诋毁自己名誉,在杭州造成相当恶劣的影响。 事情还没完。今年5月23日,童女士又接到老家淳安千岛湖镇自家村子村委的电话,说汤某写了两封信到村里,内容主要是揭发童女士“坏女人”,话说得很难听。信上说,童女士以合法结婚登记为名,骗取别人钱财为实,与男方认识后,就住到了男方在杭州的家里,不久就主动提出结婚,还说要在淳安办喜酒。男方为此花掉了2.4万元现金外加数码相机一只。可事实上,两人到千岛湖后,根本没办什么喜酒,只是在宾馆住了三天,更没见到女方的任何家人,之后就回了杭州。信上继续说,结婚2个月后,童女士大吵大闹,提出要离婚,而男方老实,最后只得被迫协议离婚。 童女士说,信中所说的内容,严重违背事实真相,而且用词恶劣,侮辱了自己的人格,以至于出门在外时,总有人当面或在背后指指点点,说三道四。为此,她受到了极大的伤害。现在童女士失眠头晕头痛,认为汤某的行为已影响到自己的正常生活。 童女士将汤某推上被告席,,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后,道歉的内容再邮寄到自己老家,为自己正名。当然,童女士还提出1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昨天上午,名誉权纠纷案,择日将开庭审理。(通讯员辛成热线记者王浩 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