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的新娘 60天的婚姻

发布时间:2020-01-09 13:11:15


    “都还是个孩子,哪里懂得理解照顾对方,这个婚看来是结早了一点”,被告的母亲在法庭上如是说。4月6日,离婚纠纷案,判决准予原告唐某与被告马某离婚。

  

  经审理查明,原告唐某于1986年3月21日出生,初中毕业后只身到深圳务工,因受约束较少,几年来,生活过的甚是散漫,他父母看在眼里,急在心头,寻思尽快给他成个家,好让他静下心来踏踏实实地过日子。2009年2月,原告父母经多方打听得知1989年5月9日出生的同乡马某就在儿子工厂附近务工,于是,他们就托就当地一媒婆上门到被告家说媒。被告的父母考虑到女儿在外地有个老乡照顾也未尝不可,征得女儿同意后就答应了这门婚事,同年3月,原被告双方确定了恋爱关系,6月17日,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双方由于性格不合常为家务琐事发生争吵,共同生活2个月后,被告离家外出,自此,双方互无联系。2010年3月,,要求与被告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