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生子成智障 丈夫隐匿财产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9-08-12 22:59:15


  丁某因生女儿引发脑出血而导致智力残疾后,她的丈夫阎某不但起诉与她离了婚,还隐匿了自己大部分财产。昨天记者获悉,丁某在父母的帮助下,将阎某起诉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大部分归丁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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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某和阎某于2000年经人介绍相识并于2002年登记结婚。4 年后,丁某为阎某生下一个女儿,但是自己也因此引发脑出血,并因此导致智障。2009年,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为丁某出具了诊断证明书,证实丁某是因脑出血导致智能损害。

  2009年5 月,,要求离婚。 月做出调解书,认定两人离婚,女儿由阎某抚养,夫妻共同财产85万归丁某,并要求阎某一次性给付丁某生活帮助费15万元。

  由于离婚时丁某已重度残疾,完全没有意识能力,已无法确认其夫妻共同财产状况,因而调解过程中,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问题,。然而离婚后丁某父母偶然发现阎某在离婚时隐瞒真实收入状况,隐藏、转移了名下的两辆车、一套房和部分存款、理财产品、股票及债券等夫妻共同财产共计500 余万元。为此,。

  阎某说,,丁某没有资格再起诉。此外,阎某说,丁某家人对他有房有车是知晓的,他们在调解离婚时,没有提出分割,就应该视为放弃。

,丁某在离婚后发现阎某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再次要求分割隐藏、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确实存在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并判决这些夫妻共同财产大部分归丁某所有。(记者孙思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