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夫妻争藏刀

发布时间:2019-08-31 10:37:15


  二年前一对再婚夫妇,因家中收藏有一定年代的众多各式藏刀,双方对藏刀的归属,掀起了一场诉讼风波,近日,这对夫妇的婚姻关系最终走到了尽头,双方均选择了离婚分手,但又对家庭财产,特别是对所收藏的各类古代藏刀的归属,。

  近日,,还对双方存在的财产、房屋的归属作出判决,特别是双方存在分歧的139把各类古代藏刀,;79把藏刀归庄明所有。

  2003年6月,许xx与庄明相识恋爱,5个月后双方登记结婚,因双方均系大龄“50后”再婚,婚后未生育。2005年起,双方为家庭经济产生争执,影响了夫妻感情。为此,庄明曾起草《离婚协议书》,但许xx未签字而作罢。2008年初,夫妻开始了分居刑事拘留,后于6月初被释放后,庄明就没再回家居住。当年底,庄明起诉离婚,后又以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申请撤诉在案。但夫妻继续选择分居,关系未改善。

  期间,又发生了庄明籍口以家中收藏的各类藏刀,是借朋友丁华(化名)的财产,而要转移出去,引起了许xx的不满,遂报警后又演绎成一场讨要藏刀的纠纷案,这场讨要藏刀案引起了多家媒体的关注。

  许xx以庄明属骗婚,双方未建立夫妻感情为由,。称庄明隐瞒婚史,假冒专家教授、院士来博得她的信任和敬慕。后又蓄意制造转移“收藏藏刀案”。在假案即将败露之际,起诉离婚又撤诉,要求庄明赔偿各类损失203.6万余元等诉求。

  法庭上,庄明亦承认双方婚前缺少了解,婚姻基础极其薄弱,且缺乏弥补沟通,愿意离婚。

,许xx与庄明对离婚后家中收藏的菩萨、香炉、挂屏、翡翠、玉器,挂牌等藏物,作实物各半分割达成一致外,对其余财产包括藏刀的归属,均存在巨大的分歧。

  许xx认为家中原有79把刀具,包括“收藏藏刀案”中的涉案藏刀现在庄明处外,家中仍还有60把各类藏刀,认为以上139把刀具价值350万元,可全部归庄明所有,但对方应给付一半的折价款。还出具了庄明亲笔书写的收条,“家里楼下储藏室里**拿来的刀,我拿回去了。,证明许xx父母亲在2009年3月10日当天,。

  庄明对许xx陈述的刀具数量及提供的证据没有异议,但认为所有的藏刀均系本人婚前的个人收藏。,证明他藏刀属个人婚前收藏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