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女子遭遇“被结婚”

发布时间:2019-08-28 10:35:15


  4月19日9时多,,准备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当这里的工作人员核对赵兰户口簿上的信息时,却发现赵兰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中填的是“已婚”二字。这下赵兰可蒙了:自己根本就没有登记结婚,户口簿里何来“已婚”?这里的工作人员告诉赵兰,如果赵兰想办理结婚登记,必须出具相关材料来证明自己是单身,否则是不予办理的。若是结过婚现在离异,需要出具离婚证;若是户口簿上的信息有误,则需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更正,然后再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赵兰明白了,要想办理结婚登记,要么得有离婚证,要么就必须把这个信息更正。可是从来就没有领过结婚证,又从哪里来的离婚证?看来,除了去找派出所更正信息以外没有别的办法了,否则这辈子都别打算结婚了。想到这里,赵兰坐不住了,立刻去找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繁塔派出所问问是咋回事儿。

  下午3时左右,赵兰赶到繁塔派出所。“我从没有领取过结婚证,但户口簿上竟然填的是‘已婚’。这是咋回事儿?肯定是你们当时弄错了,快帮我改过来吧,不然我现在没法结婚。”赵兰说。看到赵兰这么着急,繁塔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仔细查阅了赵兰的户籍信息,然后告诉她:户籍信息是不能随意改动的。赵兰的户口是2010年12月从午朝门派出所迁过来的,当时她的户口迁出单位(午朝门派出所)登记的信息内容为“已婚”,因此,繁塔派出所登记赵兰的户口信息时也是“已婚”,其依据就是午朝门派出所的户籍信息。现在赵兰说这与她的实际情况不符,需要更改,而繁塔派出所不能单凭赵兰的个人口述,擅自修改户口簿上的信息。同时这里的工作人员也告诉赵兰,如果这个信息与事实不符,应该到原户籍迁出单位进行更正。

  于是,赵兰又赶到午朝门派出所。午朝门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了解赵兰的情况后解释说,赵兰的户籍信息是在1998年从繁塔派出所迁入时登记的“已婚”。听到他们这么说,赵兰就纳闷儿了:1998年之前自己的户口在繁塔派出所时还是“未婚”,中间自己根本就没有登记结婚过,迁入午朝门派出所后怎么就变成了“已婚”?自己没有领取结婚证,户口簿上怎么就能写上“已婚”?对于这个问题,午朝门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说,这个事情过去的时间已经太长了,赵兰当时迁入午朝门派出所的户籍迁移手续不是他们经手的,当时的具体情况他们也不清楚,所以没办法解释。但现在如果赵兰想更改“已婚”这一信息,需要赵兰提供离婚证明或者单身证明。否则,他们是不能单凭赵兰的口述就擅自更改她的户籍信息的。午朝门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还告诉赵兰,现在要想更改这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