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龄童受单身父亲封闭教育

发布时间:2019-08-11 23:32:15


  7龄童受单身父亲封闭教育:母亲夺抚养权败诉

  一名近8岁的男童经过失业的单身父亲A两年多的封闭式家庭教育,能够通读《三国演义》,看懂China daily(中国日报),但因A一直拒绝将孩子送到学校读书而前妻B告上法庭,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本网9月7日曾做报道)。在家教育是否“违法”?孩子是否有权在家上学?此案引起众多媒体关注。:孩子的抚养权仍然归父亲A,但A要尽快联系有关部门将孩子送到学校读书。

  

,对于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及条件等方面予以综合考虑。本案中,明明自2004年6月至今在A的自行教育下,英语、汉语的阅读能力确实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超越于同龄人的成绩,本人表示"以读书为乐"说明孩子与父亲感情关系的融洽,而明明在与外界的接触中,除表示"不愿意与B共同生活"外,其他天真、快乐之行为表现与同龄儿童无异。因此,无法证明B关于明明身心健康受到A不良影响的主张成立。关于B认为A的精神状态有问题,因B没有证据证明后面患有法律上规定的不适宜抚养孩子的精神疾病,。A虽无直接的工作收入,但其亲属能够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以保障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因而不存在对被抚养人不利的状况。因此,。

  

    至于明明的是否必须要到学校上学的问题,判决书做了这样的认定:家庭教育虽然对学生个体更具有针对性,却毕竟不够系统和全面。文化课程只是义务教育内容的一部分,义务教育是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家庭、学校应当是互相配合、密切联系,并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据此,明明接受国家义务教育既是其享有的权利,又是被告A应尽的法定义务。A应当尽快解决明明的入学问题,使其接受全面的义务教育。

  

    审判书中提到:,A表示同意送明明入学,并与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联系。

  

    对这个判决结果,一家三口表现各异:B明确地表示要上诉;A则积极接受记者采访,就自己因材施教培育出的"非凡少年"的经验与心得侃侃而谈,称若干年之后,中国的教育必将为家庭教育敞开一扇大门,并表示让记者实名刊发报道,照片也不用处理,直接刊登。明明面对记者的镜头,则表现的非常兴奋,他对自己的母亲嗤之以鼻:"她是对着记者装可怜!我不愿意与她一起生活,她只会害我!"当B要求与明明合影时,明明无比厌恶地拒绝了妈妈并且很快地跑开,绝望的B掩面放声大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