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卫计委解读新计生条例

发布时间:2020-09-05 04:13:15


  昨日,北京市卫计委首度针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细则作出官方解读。该修订案已从本月24日起施行。今后,北京市两孩以内生育登记可网上办理。同时,四类情形可以要求再生育。此外,今年起只生一孩的一次性奖励将取消,去年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将继续享受每月5元独生子女奖励。

  申请再生育的具体程序

  夫妻符合《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要求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再生育行政确认:

  1、在市或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或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北京市再生育申请确认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2、双方存档单位(无存档单位的由社区村居)在《申请表》“单位情况证明”栏注明婚育情况并盖章。

  3、到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4、经乡镇(街道)核实。

  5、。

  《生育服务证》改为《生育登记服务单》

  昨日,市卫计委表示,《条例》修正案规定的生育政策适用于一方或双方为本市户籍的夫妻。目前,本市取消《生育服务证》管理制度,实行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行政确认制度。

  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夫妻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并享受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等公共服务。可以登录“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生育登记;也可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或街道填写《北京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后办理生育登记。需要领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3个工作日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或到办理生育登记的社区街道领取。

  与1月1日本市已经开始办理的生育登记相比,这一次主要变化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开通了网上办理的方式,更加方便;二是取消发放《生育服务证》,改为《生育登记服务单》;三是缩短了生育登记至领取服务单的时限,两孩以内统一确定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