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全权代理吗

发布时间:2019-08-29 07:39:15


  婚姻关系是一种身份关系,与当事人的人身密切相关,如果本人不参加法庭审理,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实质性问题查清案件事实。那么离婚可以全权代理吗?律师代理离婚纠纷被告的程序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可以全权代理吗

  当事人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不管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自己的权利。但是,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场签字办理离婚手续。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律师代理离婚纠纷被告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材料,进行审查;

  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请求延期,。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起草起诉状;

  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可以全权代理吗”等相关法律知识。除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一般情况下都应当出庭,离婚案件一般不得适用缺席判决。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