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履行抗辩权的辨义解答

发布时间:2019-08-08 21:19:15


  核心内容:后履行抗辩权的辨义解答。首先要了解后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后履行抗辩权的发生条件,后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哪些情形?后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如何?接下来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后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

  二、后履行抗辩权的发生条件

  后履行抗辩权的发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单务合同无对价关系,不发生后履行抗辩权。如果当事人互负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亦不发生后履行抗辩权。

  二是该合同需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

  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多是有先后的。这种履行顺序的确立,或依法律规定,或按当事人约定,或按交易习惯。很多法律对双务合同的履行顺序做有规定。当事人在双务合同中也可以约定履行顺序,谁先履行,谁后履行。在法律未有规定、合同未有约定的情况下,双务合同的履行顺序可依交易习惯确立。例如,在饭馆用餐,先吃饭后交钱。旅店住宿,先住宿后结帐。乘飞机、火车,先购票,后乘坐。

  倘若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谁先履行合同,此时可采用担保等方法确立谁先履行。例如,在一项买卖合同,谁也不愿先履行,卖方不愿先交货,怕买方收货不交钱。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由银行协助双方履行,买方先将货款打入银行,,卖方即行发货,买方验收后,银行将款项拨付卖方。合同按此顺序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