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的要点

发布时间:2019-08-10 05:05:15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起诉前,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紧急情况,需要采取保护性的临时措施,使其合法权益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

以上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
,应在48小时内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驳回裁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立即执行。
,可以向对案件有管辖权,。,。,,对该案取得了管辖权,有权受理申请人的起诉。,。
如何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6、如果是在仲裁期间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还应提交仲裁委员会
7、当事人应在申请财产保全后15日内起诉,否则将解除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