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方隐藏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8-17 10:30:15


  离婚时,对方为了减少财产的分割,有可能会隐藏财产。那么对方隐藏财产的情形有哪些?如果发现对方隐藏了财产要怎么办?对方隐藏财产的情形有很多,只要是不让一方知道财产的转移行为都属于隐藏财产的行为。如果发现了对方隐藏财产,可以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下面由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离婚对方隐藏财产的情形

  离婚对方隐藏财产是指在离婚时夫妻一方将自己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转移、隐匿的办法将财产转移至另一方不知道的地方或他人,从而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占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存款、股票基金、保险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对方隐藏财产的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

  1、 在办理房产证时,以“贷款不便”“未领到结婚证不能共有房屋”等为借口,将房产证办理在自己一人名下,等到离婚时予以否认;

  2、 对于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登记方将房产擅自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等;

  3、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他人名义买房,实则自己是房产的拥有者,离婚后,再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4、 将平时的工资转移到只有自己知道的银行卡内,擅自将自己的存款以现金方式取出;

  5、 转移隐匿炒股信息,将股市内的股票抛售后,套取现金,转移隐匿等。

  具体说来,隐匿财产的行为有很多种,只要是不让对方知道的财产转移行为,都属于隐匿财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