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的送达方式规定

发布时间:2019-11-20 20:25:15


  涉外离婚送达方式规定

  民事诉讼法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

  (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业务代办人送达;

  (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七)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