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共有财产分割

发布时间:2019-08-14 11:07:15


  按份共有因共有物的灭失、共有物归于一人所有、共有人间的协议等原因而消灭。在按份共有消灭的大多数情况下,都要进行共有物的分割。那么按份共有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大家了解吗》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

  指按份共有的各共有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共有财产的使用收益;

  (二)共有财产的处分;

  (三)共有财产的管理;

  (四)共有物的管理及费用负担

  物权法第98条规定: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二、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

  1、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

  包括行使全部所有权的请求;共有财产的物上请求权;份额让与权;设定他物权;确认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断请求权;共同债权清偿请求权。

  2、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义务

  如果该义务是可分的,则各共有人应按其应有份额对第三人承担义务,第三人也只能请求各共有人依其份额承担义务;如果义务的性质是不可分的,共有人应负连带义务或承担连带责任。

  三、按份共有财产分割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不动产或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因分割给其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补偿。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进行分割。难以分割或分割对实物造成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即共有物的分割可以以下几种方式:

  (一)实物分割

  如果共有物为可分物,分割后无损于财产的价值,这时可以按各共有人的份额对实物进行分割,使各共有人分得其应有部分。

  (二)变价分割

  共有物如为不可分物,即不能进行实物分割。如果实物分割会减损财产的价值,如一幅古画、一头牛,或者虽然共有物为可分物,但共有人都不愿取得共有物,可以把共有物予以出卖,各共有人依各自的份额取得共有物的价款。

  (三)作价补偿

  可以把共有物作价,除自己应得部分外,按份额补偿其他共有人。

  上文就是小编对于按份共有财产分割的相关介绍,详细大家现在对于按份共有财产分割有了一定的了解。其实实践中,房屋共同共有的情况一般就是夫妻婚后房屋共有和家庭成员在分家前对房屋的共有,其他情况一般都是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