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婚后财产的界定

发布时间:2020-03-16 12:24:15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有关婚后财产的界定引起了人们的关注,那么新婚姻法婚后财产如何界定?主要从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属个人财产和一方财产的婚后收益一般认定共有两方面分析,以及提供新婚姻法的最新规定: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下面婚姻法栏目为您详细介绍新婚姻法婚后财产的界定。

  一、关于房产处置:

  婚后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属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方首付共同供房离婚时协议处理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方擅自卖房造成损失离婚时应赔偿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财产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二、关于财产分割:

  婚后财产:一方财产的婚后收益

  一般认定共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